为进一步做好全校离退休教职工医疗服务保障工作,近日,校医院与离退休工作处积极联动,开展多轮调研沟通,推出就近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新政策!
一、政策内容
1、全体离退休教职工(不含老102持卡人员)无需备案均可在校医院就医。
2、全体离退休教职工(不含老102持卡人员)均可以选择一家就近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站),经校医院备案后即可正常就诊(年初已备案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需重复备案)。
特殊情况说明:以上两政策不适用于老102持医保卡人员,老102持卡人员就医仍维持原政策。
医药费报销温馨提示:根据国家卫健委、北京市医保局相关文件规定,对于超量、超限制,超药品说明书范围以及在多家医院短期重复开药的情形,公费医疗将不予报销,已报销费用将予以追回。
二、登记备案指南
享受就医新政策,需在规定时间前(2025年7月31日)完成备案,且必须先备案后就医。
备案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备案地点:两校区校医院挂号室或两校区校医院值守人员处
备案方式:
(1)纸质表备案:直接在两校区校医院挂号室或值守人员处领取《离退休人员变更就近医院登记表(第四版)》现场填表提交。
(2)电子表备案:下载附件《离退休人员变更就近医院登记表(第四版)》,填写电子版表格发送至邮箱zfdxmzb@sina.com
本次就医政策调整,校医院积极谋划、主动推进,离退休工作处倾力协调、高效沟通。双方携手共进,以实际行动为老同志倾心服务,诠释了学校对离退休教职工的关爱。
后续,相关部门还将持续优化服务,为离退休教职工的健康生活提供更坚实的保障。
如有疑问,欢迎联系校医院或离退休工作处咨询!
附件:
(第四版)变更就近医院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