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工作处
各院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处级单位:
10月11日是我国传统节日重阳节, 适逢新中国成立75周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要求;充分肯定全校各单位尊老敬老、关心服务老同志的成绩,聚力做好新时期离退休干部工作 ;组织引导老同志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支持学校改革、建设、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贡献智慧和力量,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增光添彩,校党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重阳节评优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范围
1.老有所为先进个人20名,以离退休教职工为评选对象;
2.尊老敬老好家庭10个,以离退休教职工家庭为评选对象;
3.优秀社团活动队组5个,以离退休社团协会、活动队组为评选对象;
4.尊老敬老先进集体6个,以二级单位为评选对象;
5.离退休工作先进工作者10名,以专职和兼职从事离退休工作的教职工(含事业编和校聘合同制)为评选对象;
6.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单位6个,以学校各二级关工委为评选对象;
7.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10名,以专职和兼职从事学校关工委工作的在职教职工(含事业编和校聘合同制)和热心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离退休教职工为评选对象。
二、评选条件
凡具备以下条件即可参评:
1.老有所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参加党纪学习教育;
(2)离退休后仍关心国家、社会发展,积极参与社会活动,自觉学习、研究、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增添正能量、做出新贡献,在离退休教职工中树立良好典范;
(3)支持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坚持开展科学研究、教书育人、社会服务等方面工作;
(4)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和社团活动,认真传达、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为加强离退休党建工作、丰富老同志文化生活做出贡献;
(5)关心下一代,注重言传身教,教育引导后代亲属和青年学生自觉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及家庭美德,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作出新贡献。
2.尊老敬老好家庭评选条件
(1)弘扬传统美德,尊老孝亲,关心照顾好长辈,使长辈生活幸福美好;
(2)夫妻团结和睦,互敬互爱,生活幸福;
(3)子女悉心照料老人生活、做好保障,得到邻里好评。
3.优秀社团活动队组评选条件
(1)活动队组参与人数多,队伍不断扩大,影响广泛;
(2)组织有力,活动开展好,积极参加文艺活动,自觉弘扬主旋律;
(3)队组成员组织纪律性强,保持积极、健康、乐观向上的思想状态。
4.尊老敬老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离退休工作政策方针,深入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按照校党委工作部署,认真重视离退休工作,把离退休工作列入工作日程并切实施行,注重关心照顾老同志;
(2)落实《中国政法大学离退休工作责任制》事迹突出,在提高离退休教职工待遇方面有作为,与老同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落实“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方面做出实际成绩,为实现老同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懈努力;
(3)领导班子重视离退休工作,坚持走访慰问,切实关注特困、空巢老同志的实际困难;有实际举措,为老同志解决困难,创造便利;
(4)在尊老敬老其他方面事迹突出。
5.离退休工作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 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离退休工作政策方针和校党委相关工作部署;
(2)热爱离退休工作,尊敬关心老同志;
(3)真诚为老同志服务、努力为老同志办实事,传递组织温暖,得到离退休教职工和本单位教职工的认可。
6.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认真落实《中国政法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程》和学校党委、关工委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部署和安排,关工委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2)党政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有一支政治思想素质好、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关工委工作队伍;
(3)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中心任务搭建工作平台,开展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创新,育人成效显著,“五老”主体地位突出、作用发挥明显。
7.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学校党委、关工委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部署;
(2)热爱并积极投身关心下一代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有创新精神,因地制宜、主动作为;
(4)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工作业绩突出。
三、评选办法
评选采用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家庭)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离退休工作先进工作者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由所在单位推荐。
参评单位和个人需提交推荐表及事迹材料各1份,事迹材料300字以内,请于9月14日前将材料电子版报送离退休工作处。
四、报送方式
电子版报送邮箱:ltxzhk@cupl.edu.cn
联系电话:学院路校区 58908045,昌平校区:58909085。
附件:
离退休干部党委 离退休工作处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