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所、中心:
学校设置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全校走访慰问工作,为保证经费正常使用,根据学校财务规定,现就报销费用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开具发票总金额标准不得超过200元/人×(本部门离退休人数)。
二、开具的发票项目为购买食品或日用品的明细(网购物品需附加网上订单)。
三、本部门需对开具的发票核对真伪并签字。
四、部门起草情况说明一份(简单说明慰问情况)报本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与发票、明细、真伪核对单共同送离退休工作处行政科。
五、单笔支出超过2000元需按财务规定使用公务卡或到离退休工作处行政科办理暂借款。
六、同一日期多张发票号码不能相连。
未尽事宜可咨询离退休工作处行政科(联系人:张伸 隋新 联系电话8043 13811547370)。
离退休工作处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