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离退休老师:
在2014年重阳节即将到来之际,离退休工作处全体工作人员祝大家节日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为了方便各位离退休老师,从今年起,我处将重阳节慰问金、长寿金、生日费、旅游费改为随十月份工资发放,计入个人工资帐户“一次性补”项目中。
重阳节慰问金、旅游费发放范围:全体离退休教职工。长寿金发放范围:70周岁、80岁以上离退休教职工。生日费发放范围:70周岁、75周岁、80岁以上离退休教职工。
特此通知,请大家相互转告。
离退休工作处
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