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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转发《关于申报2009年中国政法大学科研成果奖励的通知》的通知
  • 各位离退休老同志:

    我校2009年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科研处《关于申报2009年中国政法大学科研成果奖励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的老同志积极申报。相关材料和表格请与离退休工作处联系。

    联系人:周大鹏

    联系电话:58908045

    离退休工作处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关于申报2009年中国政法大学科研成果奖励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所、中心: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和《中国政法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正案》的规定,现将2009年科研成果奖励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1、申报资格:我校教师(含在编教师、离退休教师和每年在校工作一个月以上的客座教师)以中国政法大学教师的名义作为科研成果第一作者或者主编、第一获奖人的,均可申报奖励。

    2、时间范围:2009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以著作版权页和论文刊期为准。2008年出版或发表的尚未申报奖励的成果(仅限权威期刊论文、专著、译著),可以在本次补报。

    3、成果范围:

    (1)权威期刊论文、核心期刊论文;

    (2)专著、译著;

    (3)咨询报告;

    (4)获得省部级以上政府奖的科研成果;

    (5)已获得专利证书的专利成果。

    二、申报办法:

    1、申报工作以所在学院(部、处、室、所、中心)集中申报的方式进行。请各学院依照R&D资源清查暨2009年度科技/社科统计年报统计中各院级单位签字盖章后上报科研处的科研成果数据为依据,组织所在学院老师进行申报。

    申报奖励的成果需要事先录入科研管理系统。根据学校下拨的预算额度,将优先奖励去年年末各院上报科研处的成果汇总表中符合奖励条件的科研成果。

    2、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科研成果奖励以经过确认并登记的为准。请申报人申报奖励的同时,依照《中国政法大学科研成果认定和登记办法》填写《中国政法大学科研成果登记卡》履行科研成果登记手续。

    三、报送材料

    申报校科研成果奖励,须按要求提交下列材料

    1、著作原件一份;

    2、论文的刊物原件一份;

    3、咨询报告原件、采纳证明的原件各一份;

    4、获得省部级奖以上政府奖的奖励证书的复印件一份;

    5、专利证书复印件一份;

    6、科研成果登记卡一式三份;

    7、由院级单位审核汇总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中国政法大学2009年科研成果(论文)申报奖励汇总表》、《中国政法大学2009年科研成果(著作)申报奖励汇总表》、《中国政法大学2009年获奖科研成果(省部级以上政府奖)申报奖励汇总表》、《中国政法大学2009年科研成果(咨询报告)申报奖励汇总表》、《中国政法大学2009年科研成果(专利)申报奖励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harbour1999@yahoo.com.cn),以上表格请从科研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申报科研奖励的科研成果在依照《中国政法大学科研成果认定和登记办法》进行科研登记后,将存入科技档案馆,不再退还。

    四、申报注意事项

    1、合作作品由第一作者申报奖励;

    2、双肩挑干部按学科归属到院级单位,由院级单位负责科研奖励的申报。

    五、报送时间、地点

    申报截止时间:2010年5月20日

    申报地点:昌平校区办公楼A502室

    联系方式:58909103

    联系人:韩冰